3月2日盘后,大连商品交易所(简称“大商所”)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,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,规范期货交易行为,防范化解市场风险,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大商所持续对异常及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。2023年2月份处理异常交易行为55起。
3月2日盘后,大连商品交易所(简称“大商所”)发布的统计数据显示,为切实履行市场一线监管职责,规范期货交易行为,防范化解市场风险,保障市场参与者的合法权益,大商所持续对异常及违规交易行为进行查处。2023年2月份处理异常交易行为55起。
其中,处理自成交超限23起、频繁报撤单超限29起、大额报撤单超限3起,通过会员单位对上述达到异常交易处理标准的客户进行电话提示,并对其中2名客户采取限制开仓一个月的自律管理措施。
此外,调查处理违规交易线索9起,包括涉嫌约定交易转移资金类5起、涉嫌自成交或约定交易影响合约价格类4起,对相关客户开展调查并采取相应措施。
来源:中国证券报·中证网 作者:田鸿伟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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